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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是服務大眾提供資訊的刊物,是大量印刷發行的消費品,講究是內容準確、傳達快速 (accuracy and efficiency),是俗物,求不求雅 (elegant),見仁見智。
低程度的「雅」,可作「正確」,「標準」解。
高程度的「雅」,則可意會為「高尚」「優美」「細致」。

古代讀書人少,一班少數的讀書人把他們的小圈子語言文法視為「雅」,把少讀書者文筆欠優美者稱為「俗」,以「不俗」為好。
「不俗」此詞最是曖昧,NOT COMMON,就是不普通,不尋常,不平凡,中國語文每多語意含混解釋闊度極大的修辭,「不俗」是其一,回到起點,用最直白的解釋:「不俗」只是「少有」,不見得一定是好。
不落俗套,不一定是清新有創意,可能只是標奇立異。
讀書人自比風雅,評彈別人踩低一級,就說此人「不俗」。
如果有人稱你「不俗」,真要慎重考慮是否要向該位「高人」三鞠躬感謝抬舉了(或飽之三拳以報復被其踩低了)。

天生優雅,讓人目為之炫,心嚮往之,由衷讚歎。
假扮優雅,中人欲嘔。

假文人頻呼別人不雅,自己卻產不出雅物。

何謂雅物?

被大部份知識分子欣賞認同者,或可稱雅物。
被少部份知識分子欣賞認同者,可能是雅物,更可能是曲高和寡。
凡曲高和寡,即大部份人不能懂,或莫測高深,或故弄玄虛。
另有些雅物,不至於曲高和寡,確是藝術超凡,但不合時宜。
唐朝的唐詩,是流行曲,可編歌作舞,民間宮廷皆爭相傳頌。詩寫得好,得官貴甚至皇室青睞,賞其一官半職,獲得有機會一登龍門的入場券。
今天的唐詩,寫得多好,也不合時宜。不再是流行文化,也不是可影響仕途的技能。
其餘琴棋書畫諸般工藝,令大眾趨之若鶩者少,無心裝載者多。
不合時宜之雅物,放在每天供應新鮮或實用資訊的報紙上,自然少人問津。

現今教育普及,大部份人中學大學畢業可稱為知識分子。
被大部份知識分子摒棄的,不可能是雅物,即使採用低程度的解釋。
高呼這才是標準,這才是正確的所謂雅物,平心而論,是平庸之物,無法得到大眾垂青。

報紙是服務大眾之物,以最快速度讓最多人看明白,個人認為,不須刻意聳動,更忌舞文弄墨來求雅。
新聞如非禮強姦亂倫,這些罪犯的行為本來就讓聞者皺眉聽者鄙棄,何必矯揉造作來「雅正」標題。

獸父姦親女。-- 標題一看即明白。

「雅」筆一揮: 獸父狎親女。
何雅之有? 不過清代色情小說看多了,刮光前額留條豬尾巴,假扮斯文而已。
在那個豬尾巴年代,「狎」與「姦」一樣俗不可耐,斯文人行文盡量少用。比較通用如「相好」「雲雨」「共赴巫山」或「逼從」等,卻又不可能放於今日標題,如案件不涉及暴力,也不能用「強暴」,只好用古代俗語代替現代俗語,含混過關。而這個「狎」字,蒲松齡最愛用,可解作「非禮」可解作「做愛」也可解作「性侵」,可解作勾勾搭搭,不法勾當與性事無關者亦可,可以狎童也可以狎妓,放諸今日,一千個人中不會有一個人常用,既然如此,何必裝模作樣,不如直接寫成「非禮」「做愛」「性侵」甚至「指姦」「強姦」「逼姦」好了。何況現代罪案,不同程度的罪案(動作動機過程與結果),皆影響判決,法例有所差異,罰則程度也有所不同,「狎」,到底是強姦還是非禮,用外來物可加判傷人罪,用手指輕可判非禮,用性器官而非對方自願肯定是強姦,如對方自願則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或侵害兒童,作為新聞報導,還是以準確為第一優先,這些含混而涵義極廣的古代曖昧語,應盡量避用。「狎」字,最近似的現代俗語應為「搞」,「搞了誰」(狎之)或「跟誰搞在一起」(與之狎),明清時代叫做「狎」,如今叫做「搞」吧。現代報人,求精準報導,既然不會用「搞」含混曖昧,何必用「狎」?

最近看一則經濟文章,提及零八年諾貝爾得獎人克魯曼(Paul Krugman),文中說:「...克魯曼臧否美國總統從不手軟...」看了直皺眉,「臧否」二字似曾相識,有個「否」字大概是壞話,不放心再行查找,原來「臧否」二字出於三國時期諸葛亮的出師表,中學時期讀過後從未應用過:「...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臧否」是褒貶之義,而文中本意應靠近批評,而無褒獎的含意--冒充古人,結果用錯字。

蘇東坡說: 我從俗。

脫離民眾生活語言者,不會是一份雅報。尤其是喜用過時古語者,拜託省省吧。

@@:

蘇東坡另一名句 -- 蘇東坡某天退朝(收工)回家,問家人:「你們看我這麼大一個肚子,裡面都是什麼?」僕答:「都是識見。」另一僕答:「都是文章。」惟愛妾朝雲答:「學士一肚子不合時宜。」東坡大笑。

年輕時甚喜這一肚子不合時宜尚有紅顏知己懂得欣賞、反叛卻風流的浪漫境界,但在實務執行上策應時勢和市場需求,豈能不實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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