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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學歷史科DSE考試題目(20分鐘): 「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你是否同意此說?請參考資料C及D,並就你所知,解釋你的答案。

日本自17世紀即發動多次戰爭企圖佔領中國領土,1894年甲午戰爭成功讓清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投降。1900-1930年間支持日本留學的華藉讀書人或支持辛亥革命,可視為打擊中國當時的官方政府的手段,目的也是挑起中國領土內的矛盾,乘亂中取利。如果日本的支持行為是單純為幫助中國社會的文明和進步,就不會在這些留日讀書人當政時又發動侵略中國。

1931年九一八事件至 1945年二次大戰投降,日本在中國領土上的戰爭策略是屠殺式侵佔。如果權衡利弊,舉凡戰爭必有因戰爭而獲利的人和受損的人,中日戰爭利大於弊者是因應戰爭而從中獲利的中國人和日本人,中日戰爭弊大於利者是因應戰爭而從中受損: 包括其生命、財產或親友的人,二者以數目比較,受損者的人數遠大於受益者,這件事情自然是弊多於利。

歷史的評價以大多數人利益為優先,以尊重生命為優先,戰爭的後遺症三五十年不等,考量1945戰後三十年,戰勝者中國領土內仍陷於內戰貧窮以至文化大革命,中國跟日本這四十五年的交往,從前因後果看,肯定都是弊大於利。戰敗者日本卻快速經濟重建,成為國民生產總值僅次於美國的經濟強國,日本作為戰敗者,卻還是利大於弊。

嚴格來說這個考試題目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是指引的方式令到一些人反感,因為不符合事實比例。(註一)所謂歷史都是用蓋棺定論的方式,後面比前面重要,所以秦始皇、唐玄宗、拿破崙、希特拉、毛澤東今天的評價都是後面拉低了前面的分數。從1940-1945年看中日的交往,無論如何1931-45的屠殺式侵佔行為的負分遠大於日本對中國經濟文化或政治建樹(如果認為有的話)。

 

註一: 

資料C: 引自一個日本校長歡迎清政府多派中國學生往日本留學

資料D: 文一引自一個某人黃興向日本某人尋求贊助;文二: 某日本財團同意利息借款予中華民國政府

以上或都是事實,但比起日本與中國四十五年的諸多涉及人命和土地佔領的糾葛,不符合事實比例。

事實比例原則是: 自1900-1945年間,因中日戰爭被殺被姦的中國青年男女多? 還是留學日本學成歸來的中國青年男女多? 同期間,日本借出贊助中華民國政府的錢多? 還是佔領中國領土和賺取借款利息回報的總體價值較高?二者相差多少?

這條考題,水準極低,惹起部分人反感,並不是題目「傷害了中國人的感情」,而是站在學術的角度,其指引答題的依據資料不符合事實比例,十分偏狹。

老友狗叔是資深老師,他問這條問題可以問得好一點嗎? 

當然可以。資料C引文來自1905年,資料D二條引文來自1912年,問: 「1905-12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就符合引文範圍且值得討論。前避開了辛亥革命後避開了中日抗戰,少了許多爭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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