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角色是維持安穩的社會秩序,讓人民在安全的環境中生活。(所有政制關於法治、民主、自由、人權、經濟,其最終目的莫非如此。)

政府也可以透過政策或建設增加利基,令人民生活更有效率地改善和進步。

但除非被外來資金惡意殂擊,政府基於保護人民財產的動機下,入市抗敵。例如約十多年前索羅斯大舉殂擊港股,香港金管局高調托市,把國際大鱷擊退。否則,政府不宜介入市場,因為它根本沒有能力和資源可以管這麼多。

全球金融海嘯,政府砸多少錢都救不了所有企業,一百個兒子一起敗家,一個老子怎麼救?

何況老子的錢,還不及兒子多。老子的生產能力,也不如兒子強。

政府的優勢是權力最大,可以利用權力制定政策,改變營運環境,而不是用權力變成錢,去接濟企業,再以債主身份使權,干預企業的營運。

美國政府高調介入銀行和大企業,愈踩愈深,開始要管他們的營運,甚至CEO該領多少酬金。

裁判熟悉規例,卻不一定是專業球員,依靠民意得到授權的政府,去指導依靠利益才能生存的企業,鐵定糟糕。

政府角色混淆,政策不斷,彷彿責無旁貸,其實是好大喜功,讓人民和企業都多了非份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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