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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專家大都看不起業務員,把銷售技巧歸邊為一些低級智慧類型,取名也充滿輕視成份,例如說你是YTS (Yell Tell and Sell) – 呼喊,告知,售賣,例如街頭擺賣的小販,菜市場叫賣的張公陳婆。只會叫賣,喊出自己的好處和賣點,而不考慮顧客的需求。

另一種是LGD (Lunch Golf and Dinner) 午餐,高爾夫,晚餐。那是一種依靠在非工作場合經營親密客戶關係的業務方式,透過友誼爭取生意。

我的一位親叔叔,曾經是LGD的業務高手。約二十年前,我十六七歲,當時在香港比較流行網球,叔叔三十來歲,經營化妝品批發生意,年輕時是網球公開賽冠軍,後來亦考得教練級專業執照。為了學習網球同時見識現實商圈的運作,有兩年時間每周會跟叔叔及他的客戶打球一到三次。

叔叔的排程是這樣的:
1. 早上六七時出門慢跑約九十分鐘,然後吃一個豐富的早餐。
2. 八點多到達公司,午飯時間前把公司裡的事情處理好。
3. 約客戶午餐及拜訪客戶,商談訂單細節。
4. 傍晚五至七點在球場打球。
5. 與球友晚飯。
6. 晚飯後喝酒去,玩至凌晨一到三點,大醉而歸。

喝酒的時候,都是拚量,客戶都拚不過他。他就會說:「你看你,年紀跟我差不多,酒量差這麼多,就是缺運動嘛,改天跟我學打網球。」「會不會很難?」「不會,很容易。」

在球場,先教正手擊球。「左腳在右上方四十五度,蹲馬,向後拉桿,在球彈地升高再跌下時揮拍。」球果然落點在右前方,於是依言蹲馬、拉桿,揮拍,「啪!」,球飛到右邊界外。叔叔飛奔到界外,把球救回,剛好又在你的右前方落點,於是依言蹲馬、拉桿,揮拍,「啪!」,這次飛到左邊界外,只見叔叔飛步跑到左邊,又把球救回,落點還是在你的右前方。如是者雖然第一次握拍打球,但只要擺好架式稍移玉步,可以前後左右連打十多拍,都被救回在右前方,,直到球救無可救為止,第一課,就享受到連續擊球的樂趣。

客戶大樂,直覺對方教得好,自己在這運動也大有天份,於是每周加入打球吃飯喝酒行列,球愈打愈好,酒愈喝愈熟落,叔叔接到的訂單也愈來愈大,不好搞定的事情,往往也都在茶煙飯酒間擺平了。

球法還有多種,都是公關球法,重點是達到運動量(人到中年,難得出一身汗大都感覺痛快),並能取悅到客戶,例如差不多時間就會安排學得不錯的客戶跟我對打,讓初學的阿叔輩戰勝年輕小伙子,然後開懷慶功去也。晚飯之後,因為我是「親哥哥的兒子」,所以被逼回家,後面的節目,到年紀漸長,不講自明。

我並不排斥YTS和LGD。在對手林立,競爭激烈得失去理性的商業環境中,有機會就該YTS一下,大聲呼喊自己的優點讓所有客戶注意。至於LGD,能夠透過一些辦公室以外的場合跟客戶建立深厚的友誼和信任,何樂而不為,但條件太苛刻,自問無此天份:

1. 現代商業運作繁複,你必須高效率處理完所有的辦公室事宜,才有餘力出門LGD
2. 你要擁有卓越的球技,可調節程度取悅不同球技級數的客戶(註一)
3. 你要擁有過人的體力,從早到晚至深夜
4. 無論喝不喝酒,忙到多晚,隔天早上你還是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俐落的效率去處理正式的商務
5. 周而復始,日日如是,而你不感到厭倦,且能長久維持以上每一個項目的水準和誠信,不會以私害公
6. 你擁有交朋友的天份、地利(公司願意資助)和人緣

既然無此天份,獻醜不如藏拙,專心窩在辦公室裡和同事們多研發幾個新鮮的廣告案子,增加業務開發的成功率,比較實在也。

註一: 聞說高爾夫最好練到八十至一百桿之間,打太差沒有人願意跟你打,打太好也沒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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