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拓荒者與火箭多年來看似毫無交雜,但其實火箭一直扮演著拓荒者的遺恨。

1983年拓荒者以第十四順位選到後來夢幻一隊的滑翔人Clyde Drexler,擁有速度智慧和超強手感冷靜頭腦的全能後衛,撿到一件大寶。
然後遇上史上最經典的1984大選騷,拓荒者喜獲第二順位。
當年就是那種得中鋒得天下的年代。
第一順位被火箭選走了The Dream, 擁有夢幻腳步、天才智慧、回教戰士的堅忍和鬥志的Olajuwon。
假設你是拓荒者管理人,你手上已有一個九十六分的天才後衛,你看看名單,你先跳過Michael Jordan, 他了不起就是另一個九十六分的天才,但那個年代的戰術和布置,位置分明,六呎一二是PG, 六呎三四五是SG, 六呎五至六呎八是SF, 六呎八至六呎十是PF, 六呎十一以上就是中鋒了。而你手上已擁有一個九十六分的天才後衛。

比較Clyde Drexler, Michael Jordan:
首先,二人的打球風格完全接近,球感好,臨場冷靜,1st step快人一步,切入單打外投助攻防守均一把罩。
其次,二人身材接近,嚴格來說Drexler高Jordan 3cm。
回顧二人生涯:
Drexler 從1983年打到1998連續打了十五季,生涯二萬二千多分,六千多籃板,六千多助攻,二千二偷球,七百多火鍋,二分球命中率49.8%,罰球78.8%,身高六呎七吋。
Jordan 從 1984年打到2003也打了十五季,中間鬧情緒退休了二次,有四季沒參與到賽事。生涯三萬二千多分,六千多籃板,五千多助攻,八百多火鍋,二分球命中率51%,罰球83.5%,身高六呎六吋。

事後諸葛亮,每個人都知道Jordan是籃球之神,天才中的天才,如果Drexler是96分,Jordan是爆滿的120分以上,但只有神才能夠在選騷當晚知道Jordan的真正價值。而當時,拓荒者就此漏走了Michael Jordan 到第三順位。

好,跳過Jordan, 如你擁有一個天才後衛,最重要就是找一個天才前鋒/中鋒。眼前有個胖子,天才是天才了,而且說話可愛,但只有六呎五吋高,比Drexler還矮二吋,偏偏要打的最佳位置是大前鋒,以正常情況,他打球的風格及其體格,以六呎五吋加一個大屁股妄想在七呎樹林裡硬闖,三年內必定傷痕累累,隨時埋單,當然又是跳過。結果拓荒者又漏走了另一個天才,人型坦克查理爵士,別人稱他大咀巴,我愛稱他空中飛豬大屁股: Charles Barkley 5.

那些年選秀,再次重複,就是得中鋒得天下。失去了Olajuwon, 後面的第二至第十一順位,共選走了另外五位中鋒。如果以當時的選秀紙上的球探評分,手上的名單有Sam Bowie 2, Sam Perkins 4, Melvin Turpin 6, Otis Thorpe 9, Kevin Willis 11, 應該就是在二個Sam之間選一個。猶記得當年Sam Perkins以中鋒身份屢次射中三分的神技,和一副睡眼惺忪的冷靜神情,他可能是那個年代繼活塞魔王 Bill Laimbeer 之後三分手感最好的中鋒。無奈Sam Perkins只有六呎九吋,只比Drexler 高二吋...於是拓荒者選了Sam Bowie, 身高七呎一吋,中鋒頭三順位中最高者。

因為一心選中前鋒,拓荒者再次漏走了史上第一教科書控衛John Stockton 16。

事後諸葛亮,拓荒者被嘲笑了二十年以上,甚至被稱為受了Jordan 蛆咒,一直活在悲劇中。而我認為當年的選秀管理人已幹得非常出色,只是運氣太差。如果他的選秀順序不是第二而是第五六,他應會選Kevin Willis, 7呎,硬派強悍中鋒,進球手感強,如果第一順位選走Michael Jordan, 他就選Olajuwon, 最後也最少二屆冠軍。

而事實上,拓荒者後來以滑翔人為打造核心,先後加入Clifford Robinson, Jerome Kersey, Terry Porter等,於九零及九二兩度挑戰總冠軍,可惜都飲恨在活塞Bad Boys和Jordan的公牛手上。當年的拓荒者管理層,算是人才。

選秀時和之後的遺恨都在火箭得到實現。Drexler經歷十年拓荒者生涯,二次染指總冠軍失敗,適逢Jordan第一次退休,Houston大學的老搭檔Olajuwon奪下首冠,於是於九五年跳槽到Houston Rockets, 結果又一舉奪冠。

拓荒者的遺恨,恨的不是Michael Jordan, 應是Houston Rockets才對。

從1984夢幻選秀後拓荒者倒楣了二十二年,於2006年找到一個翻身機會,一口氣選到了當時的大學生天才Aldridge 2 和擁有侵略性速度和切入神技的Brandon Roy 6, 2007年又得了頭籌,當年選秀名單二選一就是霸氣中鋒Greg Oden, 和天才小前鋒Kevin Durant, 於是,理所當然地,選了Greg Oden。因為以二千年後的籃球戰術,不可能設計三套主戰術給三個SG, SF, PF的天才。而以當年Brandon Roy的身手,絕對勝於目前顛峰狀態的雷霆小霹靂Westbrook。如果選進Durant, 很可能就必須放棄當時才21歲的天才Aldridge,而Aldridge比Durant高二吋。

天曉得,好事之徒又說是Jordan魔咒,Brandon Roy 和Greg Oden都是玻璃膝蓋,Brandon Roy的筋骨不堪現代聯盟的密集球賽勞損,傷傷停停,打了六季不到二十八就要退休,只打了 328場賽事,Oden則一直受傷,進入NBA根本沒認真打到球。拓荒者再次選壞了。

幸好一般魔咒不會延續三十年,今天的Blazers擁有八年前一路培養過來已臻成熟的大前鋒Aldridge, 搭配2012最佳新人Lillard 6,終於放棄了中鋒情意結,而以顛峰狀態和過人活力把擁有雙塔的火箭打到3-1,如果這樣也不能淘汰火箭的話,才真的是中了火箭魔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難得糊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