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少在這個私領域談公事,今天例外一下。

前一陣子收到一篇報業內廣泛流傳的部落格文章,格主曾是中國時報資深記者,不想賣200元一個字「連錯字都不能改」的置入性新聞,離職了。詳見<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http://blog.chinatimes.com/dander/archive/2010/12/13/579524.html 很想給這位仁兄留言鼓勵,卻不想涉及別人家務事,結果看完後傳給所有同事就算了。

最近年代一個電視頻道被關,理由是置入性行銷太多,反對勢力乘時攻訐,說政府賊喊捉賊,自己做的置入性行銷(包括電視及報紙)更多,這當然亦是事實。近年公家機關好些標案,本來就明目張膽列明項目是「新聞報導」幾篇然後向各媒體編列預算,大家可自行上網查證。

聞說這宗新聞只有蘋果日報罵得最大聲,從黎智英到主筆(例如今天卜大中的「蘋論」)到各相關版面,於反對置入性行銷新聞均持肯定立場,或否定販賣新聞這行為,(最近事忙,沒興趣比較其他報紙)。外界印象蘋果日報唯利是圖,近年全台灣最大的廣告主絕對不是P&G或遠雄集團,而是政府機關各部門或政策政績或選舉相關的「宣導」,當中明顯比例的標案要求以新聞報導呈現,這塊肥肉蘋果豈甘放掉? 事實相反,最肥的那塊有損健康,我們的確偏偏沒吃,最多賣幾篇「廣編特輯」。

為什麼不吃?

新聞部不賣,廣告部也不想要,要了後患無窮(你看你看,選舉過後,現在政府就自己來清算了,不妨查查看,年代先前為政府做的置入新聞有過多少)。廣告做得好,讀者看了就想去買東西,何必藏頭匿尾偽裝成新聞去欺騙相信你的讀者。不懂做廣告的人,才會心虛要把廣告做進新聞裡。蘋果「廣編特輯」大大隻字賣了八年,沒有讀者投訴,數量也沒有減少,每年四分之一版以上的廣告產量在二千以上,證明我們做出了有效的廣告,廣告訂單絡繹不絕,無須使用欺瞞的手法,更無須典當記者同事的貞節牌坊。

有本事做出有效的廣告,就無需賣新聞置入。

不是只有記者要求尊嚴的,廣告人也有。

@@: 寫老大一篇,只為這最後二句而已。哈哈哈~~全行業沒幾個人敢如我等這麼大聲的了,奈我如何?忍不住大笑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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