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茲在茲,把「創意行銷」掛在口邊者,十之八九,是吹牛之輩。
絕大部份所謂創意行銷的點子來自異業模仿,把別個行業的一些有效技巧應用在另一行業上,為本來停滯的生意狀況帶來新鮮感和短暫的衝擊力。
無法持久是因為這些小技巧本來就不是針對另一行業的通天橋段,明明用來煮咖喱的咖喱粉用來弄廣式芥蘭炒牛肉,第一次吃或有新鮮的口感,卻無法成為普及大眾的經典家常菜。
只有經典家常菜,才是真正的大生意。

任何一個商業顧問,長期接觸兩三個行業超過四五年,都能輕易掛「創意行銷」的羊頭,賣「異業模仿」的狗肉。
從來最怕遇見那些搞創意行銷的所謂點子王,他們聰明絕頂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隨口都是秘笈,說穿了,不過多讀了幾本商業雜誌的CASE STUDY而已。
真正的創意豈是如此簡單,順口即可拈來,真正的行銷更是經過長期的切實執行,無數次的實踐改良後才修成正果。

最有力量的創意,巔覆市場傳統,助創業家另起爐灶,改變了人類生活方式,讓企業獨領風騷。
有力量的創意,充滿延伸性,像一棵樹的種子,最後長成大樹,每一片樹葉,都充滿生機。
從微軟、GOOGLE、AMAZON到P&G、可口可樂、7_Eleven,他們最原始的發明及其創業精神就是那棵大樹的種子,後面源源不絕的創新意念都無法超越本來的大點子,而當你推本溯源,它的理念根源還是起始於本來的第一個創意。
這種創意,任何人一生中想到一個的話,他絕對不會以顧問酬金的計費方式賣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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