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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絕大部份的行業,只要找出客戶專心經營就有機會穫利,但媒體業卻是例外,因為大部份媒體業必須同時經營好兩種客戶: 第一種是閱聽人,第二種是廣告客戶,才有機會穫利。如果沒有經營好前者,後者的廣告不會有效,廣告無效,廣告客戶就會迅速消減;如果經營好前者卻沒有廣告收入,則捧場客愈多虧蝕愈鉅,賠本生意試問如何長久經營?

想要穫利必須同時經營好兩種客戶,然而那不是開玩笑嗎?誰能同時侍奉兩個上帝?又假設讀者太多卻對廣告毫無反應,廣告穫利卻損及新聞誠信,流失讀者,二者不可得兼,那媒體豈不死了一半?

為此,要同時經營好兩種客戶,在報紙行業,編業必須分家,即新聞編採(編)和廣告業務(業)必須各自獨立經營。
理由很簡單,廿一世紀是資訊年代,所有資訊以各種管道快速傳播,免費資訊充斥市場,除非你有什麼獨家資訊足以奇貨可居待價而沽,否則資訊根本不值幾個錢。結果是,愈多人捧場的媒體虧蝕愈多,因為營運成本不斷增加,卻不可能向捧場客收取高價報酬,經營媒體必須提供廉價資訊,是賠本生意。零七年十二月蘋果日報每天出版平均一百頁,每日平均銷量約五十萬份,粗估每日報紙銷售帶來的虧蝕就超過新台幣八百萬元,一個月就是血淋淋的二億四千多萬虧空,全部要依靠第二種客戶(廣告客戶)的廣告收入以作填補,所以媒體要生存,既要多人看,同時要廣告有效。(廣告無效,收入怎會好?)

廣告要有效,必須曝光在龐大的目標客戶前,先決條件是找尋擁有大量閱聽人的媒體,而且閱聽人最好是既主動又有消費能力的主動消費者,積極參與,充滿活力,熱情感性,對生活有要求也願意對新事物躍躍欲試,消費意欲旺盛看見好東西就想據為己有。廣告要有效,閱聽人對該媒體也最好抱持樂觀接受甚至信賴的程度(樂觀傾向接受,悲觀傾向拒絕,而愈信賴該媒體,就愈會以開放接受和被說服的心理狀態接觸裡面的所有資訊,包括廣告)。

廣告客戶登廣告的目的就是希望閱聽人都變成活潑主動的消費者,購買他的商品或服務,然而不是每個閱聽人都有消費意欲:兒童缺乏決策能力,老人傾向保守內向行動也較緩慢,低收入戶消費意欲和能力較低,偏遠地段廣告客戶沒有設點無法做生意,主動的消費者往往樂觀熱情感性,喜歡評論性內容的閱聽者卻傾向冷靜理性中立,消費意欲也相對較低,色情雜誌銷量長紅,消費者願意付出高昂代價購買該類資訊一飽眼慾,但內容屬性卻不符合大部份廣告客戶的品牌形象。佐證是坊間供給兒童、老人、低收入戶、偏遠地區、色情內容、政治宗教評論內容之電台電視節目或出版物的廣告量都偏低。

其他媒體姑不論,在報紙行業,這群目標客戶每天購買報紙的第一目標大都不是為了看廣告,而是要享用裡面的各類型新聞資訊及內容。歷年來市場調查所得結論報紙都是群眾最信賴的媒體,最能得到讀者信賴的媒體自然也是非常有效的廣告平台,此所以公信力可算是報紙的成敗關鍵。而在大量免費資訊充斥市面的年代,願意付市場最高價十五元購買一份蘋果日報的消費者用行動表示了他們對該份報紙的高度認同和信賴,同時也以每天的實際銷量向報社施加壓力:「如果內容不再值得,銷量就會立刻下降。」新聞部只好絞盡腦汁傾盡全力把編採工作做好,同時每日檢討品質注入新創意,他們的績效,就是每日的實銷量和市調的閱讀率,他們的客戶只有一種,就是願意花費金錢和時間享用蘋果的內容的人,而這群人都是在社會上積極參與的主動消費者。擁有最多目標客戶的媒體才是最佳的廣告平台,目標客戶是讀者也同時必須是主動消費者,所以閱讀蘋果日報的群眾才是報社最重要的客戶,廣告客戶為他們而來,絕不是為捧蘋果日報的場而來。讀者用十五元購買一份資訊當然要求真相,那必然涉及一些社會上每日發生的不公平事或專業錯失,相關的政府或企業或商品服務之負面報導在所難免,這當然會令廣告客戶困擾,但為了顧存報社最重要客戶(讀者)的利益(知悉真相),報社必須堅持報導真相。

另一方面,營業部最重要的客戶卻是廣告客戶。營業部必須極力提供最有效的廣告創意及推廣策略,爭取最好的版面置入廣告以搶奪讀者的注目度,刺激讀者的消費意欲和行動力,博取讀者的信賴,把蘋果讀者轉化成廣告產品的消費者,最好是讀者看見該廣告就毫不猶豫去購買。讀者看報紙的目標不是為了購物,有些讀者甚至非常討厭廣告的存在,營業部的目標卻是協助廣告客戶把讀者轉化成該廣告推銷物之消費者,此顯然干擾到新聞部盡全力滿足讀者要求的宗旨。變本加厲,有些聰明的廣告人更想到乾脆把產品廣告文案寫成新聞一樣,然後置入在新聞裡變成其中一部份,讓讀者在閱讀新聞事實的途中對魚目混珠的偽新聞內容信以為真,火速交易。問題是這世上任何事物皆有其優缺點,廣告卻必然是單方面唱好優點,那就必然違背事實的全面性和新聞的客觀性,媒體等於拿了自己的誠信和讀者的信賴去換錢,無疑殺雞取卵自取滅亡。廿一世紀是騙不了人的年代,讀者被偽新聞棍騙數次後必定會離棄該媒體,沒有了捧場客,廣告設計再好也無用武之地,買內容的讀者客戶和買廣告位的商業客戶都會迅速消減,媒體本身則迅速消亡。

此所以蘋果日報必定是編業分家各自經營的,好讓新聞部和營業部各自專注服務好一種客戶,全力滿足客戶的需求卻不會干涉另一方的運作。為了新聞內容的真確性不會被主要的收入來源(廣告)干預及摧毀,編業分家也乾脆俐落,即使類新聞的廣告設計也要煞有介事地加上「廣編特輯」四字,以防混淆。廣告人要把廣告文案置入新聞的想法沒有錯,那的確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處置,借用讀者對該媒體的信賴和閱讀慣性博取最有利的廣告空間非常聰明,然而還債的卻是報社,代價是犧牲誠信然後被讀者離棄,反正媒體業百花齊放花落總有花開,幾多媒體死去廣告人依然不缺選擇,但報社如放棄此原則,將自己最重要的客戶當做欺騙對象任意出賣,必定迅速滑落,最後被市場淘汰。營業部即使把廣告客戶當上帝,也必須婉拒置入偽新聞的需求,誰會為了賺一點錢卻把自己的命賠掉!廣告客戶即使不滿,也會體諒的。

這幾年眼看一些媒體實銷量、閱聽率和廣告營收江河日下,原因之一也是短視接受編業合一,在新聞中置入偽新聞廣告文案所賜。讀者又不是白痴,看見一堆偽新聞蒙混其中真假難辨,即使繼續讀下去消費或行動意欲也必盡失,讀者變不成消費者,廣告刊登日趨無效,而媒體當年辛苦建立而今日親手摧毀之新聞誠信,導致公信力耗損群眾流失消費意欲全無,再多賺幾個廣告錢也買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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